国有出让土地抵押登记注销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4、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令; 5、《土地登记办法》;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
申请条件 | 还清抵押登记设定的贷款。 |
办理材料 |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2、他项权利证原件; 3、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需注明原抵押物、此次注销的抵押物、注销他项权利的原因及相应的金额); 4、部分注销则提供注销范围的测绘成果及标注注销范围的红线图复印件。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办结 |
受理部门 | 国土分局 |
办理地点 | 浏阳经开区管委会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
办理时间 | 资料齐全的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 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联系电话 | 0731-83280486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不收费 |
备注 | 上述资料审查合格后扫描(pdf格式,5M以内)一并交国土分局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