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请流程(餐饮服务、单位食堂)
设定依据 | 《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省食药监局《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工作规范(试行)》以及《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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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浏阳经开区、洞阳镇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从事餐饮服务或单位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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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第一步、准备申请材料,并签字确认,有公章的单位加盖公章(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名+日期;非复印件:签名+日期,有公章的单位所有资料要加盖公章),资料名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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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证总流程:网上申报—资料接收—审查审核—现场核查—审核审批—窗口发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按照登记管理部门发放的登记证书上的名称填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机关、事业单位与机关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上标注的名称一致;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上标注的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有社会信用代码的申请人,参照登记管理部门发放的登记证书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申请人,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工商户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⑦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负责人。 4.住所应当与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上标注的地址一致。住所、经营场所填写时要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要明确参照物。 5.申请人自主选择主态业态和经营项目,在□中打√。可同时申请多种经营项目,根据主要经营项目选择主体业态,主体业态只能选择一种。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7.换证的适用范围:①申请人已拥有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主动申请换成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②申请人已拥有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需要进行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延续、补证。③日常监督管理人员变更签章位置不足等原因产生的换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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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浏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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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浏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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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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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窗口咨询电话:8368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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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和依据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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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