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请流程(餐饮服务、单位食堂)

 

设定依据

  《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省食药监局《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工作规范(试行)》以及《湖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

 

申请条件

  浏阳经开区、洞阳镇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从事餐饮服务或单位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材料

  第一步、准备申请材料,并签字确认,有公章的单位加盖公章(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名+日期;非复印件:签名+日期,有公章的单位所有资料要加盖公章),资料名录如下:
  1、申请书(按照下面第二步步骤网上填报申请并打印)
  2、制度文本(14个制度,有范本,加qq群号105865604,群名:浏阳市餐饮服务管理,在群文件中下载打印)
  3、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企业或个体----营业执照,公办学校----法人登记证,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证明、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社团登记证)
  注:《食品经营许可证》要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的,例如销售酒水,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没有涵盖该项的,先行变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担任,也可以另定他人)
  5、委托他人代理,要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可多张一起复印)
  7、经营场所方位图(百度地图截图或电脑制图并打印)
  8、经营场所与主体资格文件上登记的地址不一致的,提交场地使用证明;
  9、设备设施布局图(电脑制图)、餐饮流程图(QQ群105865604,群文件有参考)
  1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或培训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没有的窗口登记,以后局里统一培训)
  1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1)办理换证,提供原餐饮许可证复印件及原件(原件上交);
  (2)如不使用自来水,须提供用水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3)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4)申请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提供网店地址和网店截图的复印件。
  第二步:网上填报申请:
  1、登录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系统,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火狐浏览器或IE11以上版本的浏览器,在浏览器直接输入网址: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系统
  2、阅读“申报指南”,注册用户名(用户名和密码要牢记)。
  3、登录,填写申请书信息(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安全人员、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委托代理人共六项,填完一项保存一项。法定代表人自己办理,无需填写委托代理人一项),填报说明详见后页。
  4、申请材料上传:将第一步签字后的资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档(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MB),每项资料前面空格处填写该项资料的页码数,没有的资料暂不传,标记0。(注:一个申请材料中包含多个图片的,可把图片添加在一个Word文档中,也可把图片添加在一个压缩文件中上传。)
  5、认真核对填报资料和上传资料,上报后无法修改。确认无误后上报到“浏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业务各分局、所暂不受理!!
  6、上报后页面上出现打印按钮,可直接打印出申请书,也可暂不打印,待窗口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再打印。
  第三步:按顺序整理排列好所有纸质资料,带好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健康证等证件原件到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证总流程:网上申报—资料接收—审查审核—现场核查—审核审批—窗口发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按照登记管理部门发放的登记证书上的名称填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机关、事业单位与机关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上标注的名称一致;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上标注的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有社会信用代码的申请人,参照登记管理部门发放的登记证书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申请人,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工商户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⑦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负责人。

  4.住所应当与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上标注的地址一致。住所、经营场所填写时要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要明确参照物。

  5.申请人自主选择主态业态和经营项目,在□中打√。可同时申请多种经营项目,根据主要经营项目选择主体业态,主体业态只能选择一种。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7.换证的适用范围:①申请人已拥有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主动申请换成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②申请人已拥有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需要进行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延续、补证。③日常监督管理人员变更签章位置不足等原因产生的换证需求。

 

受理部门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浏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点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浏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办理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窗口咨询电话:83682630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