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须谨慎,勒索不可取,正义得宣扬,锦旗送民警

发布日期:2015-05-22作者:公安分局

  5月的一天上午,一名自称小丽(化名)的中年女子早早等候在分局门口,见到分局民警后,她将手中的锦旗交到民警手中,并紧紧握着民警的手,感激的说道:“谢谢,谢谢。”
  事情还得从2014年说起:小丽是浏阳北盛人,已婚。2014年6月份,小丽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江苏的曹某。此时的曹某已经结了婚,并有一个15岁的女儿和13岁的儿子。两人通过微信互相加为好友,在之后的两个月里,小丽与曹某无所不谈,聊家庭,聊工作,聊 “感情”,小丽觉得曹某才是自己的知心人,是自己想找的另一半,天真地与曹某确立了“恋爱”关系。
  然而,曹某对小丽的“痴情”并不在乎,他一开始就打算欺骗小丽,他利用小丽对自己的“感情”,声称自己是做土建生意的,借口自己的资金运转出现了问题,自2014年8月份开始多次向小丽索取现金,而小丽都欣然的帮忙了。2014年11月初,曹某声称来看望小丽,从江苏来到了浏阳,之后与小丽在工业园的一家旅社里发生了性关系。在这期间曹某利用手机拍摄了两人的裸照,并且借口拿走了小丽挂在脖子上的金项链。随着曹某要钱的次数、金额的增多,小丽对他们的“感情”开始产生了怀疑,但是因为自己和曹某的不正当关系,一直没有勇气向家人或朋友说起这事。后来,曹某要钱越来越变本加厉,某次遭到小丽的拒绝后,就以“裸照”威逼小丽,继续从小丽那里非法索取金钱。2015年4月,小丽不堪忍受曹某的欺骗和威胁,终于鼓足勇气向浏阳经开区公安分局报了警。
  分局民警接警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力量对案件进行侦办。通过小丽自己对事情经过的述说以及对小丽与曹某之间微信联系的信息分析,民警判断曹某一定还会主动找小丽,甚至会亲身来浏阳。因此,民警决定一方面先稳定住小丽的情绪,让小丽通过微信继续与曹某保持“正常”的联系,不要“打草惊蛇”;另一方面,民警适时的创造一些条件,耐心的等待着曹某再次找小丽的时候,让这条“蛇”主动出洞。终于,在2015年5月6日,曹某通过微信再次联系到了小丽,称其将去浏阳找她。民警得知此消息后,又进一步确认了曹某所乘坐的火车会在5月7日中午时分到达长沙火车站,分局民警迅速组织力量,早早在长沙火车站的出站口处进行设点埋伏,在当天11时30分左右将曹某成功抓捕归案。
  经审讯,曹某对其以“恋爱”的名义欺骗小丽,并且通过“裸照”等方式向小丽非法索取几百至几千元数量不等金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分局依法对曹某进行刑事拘留,并追讨回了小玲的金项链以及总计六万元的现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些打着“恋爱”的幌子,利用受害人感情,甚至利用受害人”裸照“等方式进行欺骗、敲诈勒索的犯罪分子必将接受法律的公正裁决。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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