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省发改委归口201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评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24作者:

区内各企业:

  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根据《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湘发改高技〔20111215号)要求及省发改委相关通知,拟开展201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

  (一)申报企业需符合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条件(附件1),按照《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要求,编写《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2)、《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请各企业尽快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并于7月15日之前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送至园区管委会经发局科技科(政务大厅左边第五窗口),管委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择优推荐,正式行文上报。

  二、201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

  (一)评价对象:2015年以前获批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附件4)。我区企业包括:湖南九典制药有限公司、湖南神力实业有限公司、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丰日电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泰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迪诺制药有限公司、湖南天地恒一制药有限公司、湖南农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二)请相关企业做好评价材料的填报工作。评价材料包括企业技术中心2014年工作总结(附件5)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3)及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附件6)。请按照《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附件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三)技术中心依托企业发生名称变更的(所在企业的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发生重大变更的除外)须办理名称变更手续,应将申请技术中心名称变更的报告(原件)、变更前及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送市州发展改革委,经审核同意后向省发改委提出名称变更申请。

  (四)请各企业于7月15日前将《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报送至园区管委会经发局科技科(政务大厅左边第五窗口)。评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以书本形式装订,装订顺序为工作总结、评价表、附件及证明材料。

  三、联系人

  省发改委高技处

  联 系 人:汪丹 杨扬 邓小云

  联系电话:89990847 89990845

  市发改委高技处

  联 系 人:姚勇刚

  联系电话:88665549

  园区管委会

  联 系 人:张力

  联系电话:83282215

  电子邮箱:2495160173@qq.com

  地址:管委会经发局科技科(政务大厅左边第五窗口)

 2015624

 附件:发改委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评价附件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产业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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