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0作者:

区内各企业: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湘经信科技〔2015224号)文件要求,将组织企业进行评价,现就做好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我市 20141231日前认定和评价合格的64家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件3)。

二、评价材料

  请各区县(市)工信局、园区产业(经发)局组织本辖区内有关企业做好评价材料的填报工作。由企业根据《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编写《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14年度工作总结》(提纲见附件1)、填报《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2),并按规定提供附件及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2014年本企业财务报表;附件2要求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按照工作总结评价表附件及证明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1份,封面标题为“2015年(企业名称)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于626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文件送交市经信委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文档到管委会联系人邮箱。

  企业若在2014年发生重组、更名、被依法终止、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等重大事项的,必须作出书面报告,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查验。

三、联系人

  市经信委

  联 系 人:刘成江 联系电话:88666024

  电子邮箱:40065423@qq.com

  通信地址: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8827

  园区管委会

  联 系 人:张力 联系电话:83282215

  电子邮箱:2495160173@qq.com

  地址:管委会政务大厅产业化服务中心窗口

 

201568

 

    附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通知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产业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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