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院协办函[2016] 2号
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推进我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推动企业产学研结合和技术进步,促进转型创新发展和创新型长沙建设,根据《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二)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签定共建工作站协议,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签有明确的项目合作合同)。
(三)能为院士及其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安排专项科研经费和运行经费预算,能够满足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研发活动的需要,运行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门的管理人员,为每位签约院士配备必要的科研助手,安排专门的工作场地。
(四)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承接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开展科技攻关的研发能力。
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学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省、市重大项目的单位可申请优先设立工作站。
二、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15日。
三、申报和评审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自愿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园区内单位由园区归口申报,省级以下园区及园区外单位由区县(市)科协归口申报。材料经归口申报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后,于截止日期前报送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科学技术协会大楼A402)。书面材料提交一式七份,所有材料均需形成电子文档并发送至邮箱csdstm@126.com。
(二)各归口申报单位要广泛进行发动,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建站,严格把好初审关。
(三)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家考察评审,评审意见报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并确定2016年建站单位名单。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申报单位建站申请报告(见附件2);2、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见附件3);3、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4)。
申报材料须按照以上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盖公章并添加封面(见附件1),以A4纸装订成册,双面打印。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有关文件,可查询市科协门户网站(http://www.dstm.net.cn)“创新服务”栏并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丽华 84124853 13548555625
联系地址:长沙市人民中路308号市科协大楼A407
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