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2015年招生工作已经开始,我们热忱欢迎各级领导干部报名或咨询。
一、招生专业
经济学(经济管理) 法学理论 公共管理 政治与行政管理
二、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报考条件:报考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专双学历。
2.科级以上干部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免试条件:已获硕士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职称者可免试入学。
三、报名时间、手续
1、自本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15日止。
2、报名者直接登录长沙市委党校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于4月20日前交报名点,并同时交验下列材料:(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职务任命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或加盖了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
3、报名者须交纳报考费、入学考试复习资料费、复习班费共计400元(不收录取费);按报名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免费照相。
四、入学考试
2015年5月9日在省委党校举行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表:
考 试 时 间 |
5月9日上午 |
5月9日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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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 |
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 |
政治理论 |
现代管理学 |
法学理论专业 |
政治理论 |
法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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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专业 |
政治理论 |
行政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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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行政管理专业 |
政治理论 |
行政学 |
五、学制和学费
学制三年。每年学费7500元,教材资料费500元。采取自学和到教学点集中授课(每学期集中15天左右,主要利用双休日)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六、毕业待遇
学员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者,取得党校学历,发给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根据中发[2000]10号文件和湘发[2000]23号文件以及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湘组[2003]33号文件规定,中发[2008]13号文件和湘发[2009]7号文件有关规定,享受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待遇。
七、报名地点、电话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干教处:0731-88667275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0731-82771809、82771811
长沙县委党校:0731-86802271
开福区委党校:0731-84871050
雨花区委党校:0731-85880330
芙蓉区委党校:0731-84683200
天心区委党校:0731-85898822
八、专业课程设置(暂定)
各专业公共必修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党性教育》、《毕业论文》,其他各专业课程设置如下:
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
1、必修课:《西方经济学》、《财务会计学》、《西方管理理论研究》、《资本论》选读、《公共财政学》、《现代企业管理研究》、《金融理论与实践》、《经济法专题研究》、《宏观经济管理研究》、《产业经济学》、《公共管理理论研究》。
2、选修课:《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管理心理学》、《国际贸易研究》。
法 学 理 论 专 业
1、必修课:《法理学》、《比较宪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法学经典著作选读》、《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比较法总论》、《经济法学》、《人权法学》、《行政法学》。
2、选修课:《法律社会学》、《环境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
公 共 管 理 专 业
1、必修课:《公共管理理论研究》、《政治学》、《公共经济学》、《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行政伦理学》、《西方管理理论研究》、《人力资源管理研究》、《领导理论与领导艺术》、《公共政策研究》、《地方政府管理研究》、《行政法研究》。
2、选修课:《公共事业管理》、《社会保障制度研究》、《非政府组织管理》。
政治与行政管理专业
1、必修课:《政治学经典著作选读》、《政治学研究》、《国际政治研究》、《领导理论与领导艺术》、《当代西方政治思潮研究》、《行政管理学》、《行政伦理学》、《中国近代现代政治思想史》、《比较行政学》、《地方政府管理研究》、《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专题研究》。
2、选修课:《行政法研究》、《公共管理研究》、《公共关系学》。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长沙学区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