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净化节日消费市场,防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区内饮食安全,按照浏阳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两节”、“两会”前后两个月左右时间,抓好经开区内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年夜饭备案登记管理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严格落实企业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排查、整顿区内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餐桌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具体任务
1、开展排查建档。对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年夜饭提供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清理、排查,逐一登记名称、业主、地址、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数量和健康证等基本情况,按照“一单位一档案”的原则,建立好电子和纸质档案。
2、实施现场检查。对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年夜饭提供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相关资质,生产经营许可证;原料供应商资质、档案、台账;销售记录台账;查看现场环境卫生;查产品标志标签;查健康管理,看是否有健康证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限期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3、打击违法违规。对检查中发行的问题,按严重性分别作出限期整改、立即改正的处理。对于不具备开办条件、安全设施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后仍不达标、拒不整改的单位进行重点整治,对需要停业整顿的单位报管委会及浏阳市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行动进行关停。
4、主动引导帮扶。采取“上门指导、强化培训、典型带动”等形式,鼓励和支持豆制品、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入集中生产加工基地,各餐饮单位改善条件,规范经营管理。
三、方法步骤
此次整治工作从2016年1月15日开始,到2016年2月24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月22日前)。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工作,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园区网站、论坛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营造浓厚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1月22日-2016年1月27日)。对监管对象完成普查记录和现场检查记录表的填报,并分类建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汇总分析,实行分类统筹安排,分步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月27日-2016年2月19日)。对监管对象的经营不规范行为,无证照经营行为,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鼓励规范经营,对证照齐全,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卫生条件和设施设备达不到要求的,加强指导和日常监管,限期整改。对于无证照经营的单位,有针对性的进行行政许可会审工作,加快证照的办理,对于反复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据不整改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和取缔。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2月19日-2016年2月24日)。认真梳理总结此次监管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及时整理上报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寻院豪副主任组长;郑海军、周洪武、王永坚、陈浩、陈飞雪、彭王平、戴灿明、罗江平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甘永怀任办公室主任。
(二)保障人员到位。社发局7人(幸福泉社区5人)、工商分局2人、公安分局2人、城管分局5人、党群工作局1人、综治司法办1人、洞阳卫生院2人。
(三)落实责任分工。社发局食安办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组织,后勤保障,投诉处理,幸福泉社区负责调查摸底工作;洞阳卫生院负责抽样检查工作;工商分局负责检查经营商户证照,下达整改通知书;公安分局负责对各监管对象消防安全进行检查,下达消防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打击工作中阻碍执法的各类行为,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城管分局负责参与检查整治活动,依法收缴违法经营工具,督察餐厨垃圾,保障现场秩序;党群工作局负责提前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整治后的宣传引导工作;综治司法办负责整治工作期间的各项维稳工作。
(四)确保整改成效。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通力合作,力求做到整规目标全落实、整治对象全覆盖、群众举报全核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浏阳经开区管委会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