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着力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从而更好的提升我区安全生产水平,安监分局根据上级安监部门授权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实行行政许可审批,全力推动企业开展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和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一)安全行政许可
安监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浏阳市安监局对安监分局的实际授权,对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严格实行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目前我区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高危企业9家,取得安全经营许可证企业11家。
(二)安全“三同时”
安监分局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6号令《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所有入园企业一律实行安全条件审查,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安全前置审批,特别是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从源头上严格把关。全面实施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切实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到2015年8月,共有蓝思、尔康等:24家企业开展了安全“三同时”审查手续。
(三)安全标准化
安监分局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湘政办发〔2011〕63号),《长沙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委会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函〔2011〕172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在企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到2015年8月园区共有43家企业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验收工作。
安全生产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社会永恒的主题,安全监管重心在于基础工作,安监分局始终坚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三同时”、安全标准化三措并举,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方位推进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