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我区安监分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以计划执法和安全隐患专家诊断为重点,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实现了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实施计划执法全面监管
安监分局在日常监督管理上以三大高危行业和八行业(“3+8”)为监管对象,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重整改、轻处罚”的原则实施计划执法。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安监分局今年上半年制定了2015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将全区134家生产企业全部纳入计划执法监管范围,组织开展全面的执法检查。
安监分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时间、频次、内容进行监管,对查明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动态销号台账,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发现隐患必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到期10日内必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到8月份,今年已开展计划执法114家次,填写现场检查记录114份,针对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下达执法文书42份,共查出176条隐患,其中158条已经整改到位,整改率达90%。
(二)专家查隐患与安监下文书相结合,落实企业隐患整改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业人才的技术支撑作用,安监分局积极推进监管模式转型,从强调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的二元主体模式向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转变。以后 “专家查隐患,安监下文书,企业搞整改”将成为一种常态,部门与企业齐心协力,确保隐患排查全面,跟踪整改到位。
今年上半年,安监分局聘请专业安全评价公司对我区95生产企业,分为医药、化工、食品、工贸四个版块开展了安全隐患专家诊断工作,总计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86份,查出隐患584条,并于1月8日,6月11日,6月25日,分别召开安全隐患专家诊断专项工作会议,邀请安全评价机构专家和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一起,就查出的隐患一一进行通报,逐一向企业下达限期整改执法文书,建立《2015年度专家诊断安全隐患整改动态台账》,督促企业进行隐患整改。
截至目前,企业已整改部分隐患,其它隐患正在整改之中,安监分局通过开展“专家诊断隐患整改专项督查”,对复查中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予以立案查处,确因客观条件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拟再次组织专家进行安全隐患风险评估后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