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3-11-26作者:

    为了进一步加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查找隐患,提升园区各职能部门、工地、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经管委会决定,开展2013年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发展,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加强督查督办、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管委会2013年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     顾  问:张贺文     组  长:胡汉圣 罗其胜     副组长:郑海军、李人泰、左新民、罗泽怀、彭王平、周洪武、黄厚德、徐松武、王永坚、韩益平、林大军、王松林、戴述军、龙  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安监分局),由安监分局局长黄厚德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19日―11月26日)。各施工工地、生产经营单位是大检查的主体,必须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予以公布。     (二)抽查督查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由园区安委办组织,园区管委会安委会各分管副主任牵头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园区工地、生产经营单位等安全生产行业或领域进行一次全面的督查,要铁腕执法,该处罚的处罚,该关闭的关闭,该追责的追责。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分组督查安排如下:     1、建筑安全检查组     组长:李人泰、左新民,组成单位:建设局和开发投资公司。检查重点为开发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和企业投资建设的园区所有建筑施工工地的建筑施工安全和规划布局安全,突出高支模、高边坡、深基坑等关键工程部位,严格审查起重机、吊罐、脚手架等特种设施设备,杜绝资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和不按规程施工行为。     2、市政公用设施安全检查组     组长:周洪武,组成单位:城管分局和开发投资公司。以市政建设设施、养护工程、房屋拆迁、小区建设、供电、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集中供热、环卫、园区道路桥梁、路灯、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为重点,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公共安全检查组     组长:罗泽怀、周洪武,组成单位:公安分局和城管分局。以道路交通、消防、剧毒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公共聚集娱乐场所、户外广告设施、保留山体防火等为重点,确保园区公共安全。     4、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长:黄厚德、王松林,组成单位:安监分局和经贸局。检查重点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安全、职业卫生安全、八大行业综合安全等,要严格督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得到贯彻执行。     5、公共实验安全检查组     组长:龙科、罗克宏,组成单位:留学生创业园和房产公司。负责标准厂房的综合安全、公共实验安全,确保安全基础设施与所入驻企业类别相匹配,督促入驻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环境安全检查组     组长:徐松武,组成单位:环保分局、投资开发公司和水务公司。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园区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超标排污企业进行重点整治。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0日之前)。各单位要对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研究巩固完善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12月10日前,各安委成员相关单位要将督查总结材料报送园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朱毅 传真:0731-83282110。邮箱:463019293@QQ.com。    

信息来源:宣传办 责任编辑:寻苗苗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