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 28号)等相关法规,现将“湖南方锐达科技有限公司TBC阻燃剂异地搬迁整合项目”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1000t/a TBC阻燃剂异地搬迁整合项目。
项目概况:
2011年浏阳有机化工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南方锐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方锐达公司、下同)。为整合管理及设施资源、集中治理污染、防范环境风险,方锐达公司(位于国家级浏阳经开区西园)新征地约71.8亩,已将分散在 浏阳市永和镇及荷花办事处胡坪村的TAIC交联剂生产装置搬迁至新场地内。现拟将1000吨的TBC阻燃剂生产装置搬迁整合至新增用地上,与已新建的100t/d污水处理系统和其它的相关设施配套。真正达到集中治理污染、防范环境风险。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方锐达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 13875907621
邮箱地址:1398169959@qq.com
环评单位: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2800363
邮箱地址:99695758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在调查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分析,识别该项目污染因子和环境影响因素,核算项目异地搬迁整合前后的污染源强变化“三本帐”,预测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该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并对该项目选址及总体布局的合理性、环保措施的可行性作出评价,提出减轻和防治污染的具体对策及建议,为环保管理决策和项目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四、公众注意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湖南方锐达科技有限公司周边区域企事业单位和居民。
征求意见要求:公众在对项目有了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应充分享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权利,本着客观、真实、负责的态度,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为建设单位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提意见起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
五、公众参与方式
(1)填写问卷调查表;
(2)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湖南方锐达科技有限公司和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提交意见和建议。
湖南方锐达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