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
该工程项目位于365bet线上娱乐中心区319附近,已由浏阳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局分管领导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主要建设内容:从健康大道至绿之韵企业大门设置双向通行,由东往西为2车道+非机动车道,由西往东为1车道,满足企业车辆进出需求。项目内容包含新建人行道2400平米,新划标线400平米,以及隔离护栏和标志标牌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投资约67万元。工期要求25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2、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2018年浏阳经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非招标工程施工企业库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的施工企业。
3.2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项目项目部关键岗位至少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及安全员各1人,均应为投标单位职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且须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最近6个月(2017年7月-2017年12月)内连续3个月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证明或社保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社保证明为依据;施工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招标人将对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核查,以住建局官网查询结果为准,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3.4 入库2018年浏阳经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非招标工程施工企业库的投标人在经开区有两个(含两个)以上通过遴选抽签中标(非公开招标)的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未完成的,不能参与本工程的遴选抽签。工程完成的标志以各相关部门签字确认的“工程竣工验收单”为准。若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2个工作日)被人投诉在经开区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未完成的工程,且经查询属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其入库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4万元不予退还,同时暂停其参加后续遴选抽签的权利,请各投标人自行确认后参与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具体步骤:(1)身份验证、投标报价验证、投标承诺评审;(2)查询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情况;(3)遴选确定中标候选人:①按照签到先后顺序,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随机抽取单位身份代码球,并签字确认;②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其随机抽取的结果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5、合理定价
本工程合理定价(人民币)为:大写:陆拾陆万贰仟捌佰肆拾圆柒角伍分,小写:662840.75元,具体详附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最终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发布
自行在浏阳经开区官网(http://www.mingqiaochina.com/)“工程招标”栏目上下载招标资料(包括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12室(康平路109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以签到时间为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4 投标人须提交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证件原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装订成册(3份),顺序为:承诺函,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及安全员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加盖单位章),合理定价清单(盖章)原件(工程量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工程量清单)。
7.5 编制投标报价时只需打印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合理定价清单进行响应承诺,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提供的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做任何修改。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为招标人发出的全套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且必须对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价及其组成部分的报价清单每页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加盖单位公章。不按上述规定报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作否决投标处理。
8、工程款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由乙方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建设单位初审完成后甲方支付给乙方项目初审金额的60%工程款,结算终审完成后两个月内建设单位付至乙方工程结算实际终审价格的97%工程款,质保期满后,建设单位在一个月内付清余下工程款(不计利息)。
乙方应在工程结算后3天内向建设单位出具与工程价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付相应工程款。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经开区管委会财政局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731-8328052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31-8366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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