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浏阳经开区政府投资建设非招标工程项目规范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现建立非招标工程施工企业库,入库要求公告如下,欢迎满足条件的施工企业申请入库。
一、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总公司注册地在浏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且经浏阳市住建局建管科备案管理。
2.申请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申请人具有承接此类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
4.在浏阳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5.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申请人在浏阳市范围内须设有固定办公地点,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和专业的施工队伍,建库单位将在入库后对报名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办公用房如为自有,则应提供房产证明;如为租赁,则应提供租赁合同)。
7.申请人需提交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社保一卡通或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六个月内(2017年 6月至2017年 1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8、申请人拟任本次建库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申请人自2016年1月1日起在湖南地区没有被有关行政或监督管理部门通报不良情况,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诚信纪录,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不接受浏阳经开区非公开招标国有投资工程预选施工企业库2016年度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和被移除施工企业库的施工单位申请入库)。
10.入库申请人与建库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
系。
11.本次备案入库不允许联合体报名参加。
二、入围办法及程序:
1、本项目采用合格入围法,即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
全部入围。
2、申请人若对建库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12月14日(含)17时00分前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1878356685@qq.com进行提问。
3、采取现场递交资料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递交的资料进行评审。
4.满足资格审查的合格申请人不足10家时,重新发布
公告;第二次满足资格审查的合格申请人不足10家时,不再发布公告,所有合格申请人全部入库。
5.申请人在入库候选人名单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4 万元整,逾期未缴纳者将取消其入库资格。
6.入库期限为两年(自建库之日开始)。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上午10点整,地点为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09号212室。
建库单位:浏阳经开区管委会
联系人: 蔡海松
联系电话: 0731-83280520
附件下载: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