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经开区2015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5-04-15作者:

 

浏阳经开区2015年机关党建工作

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区党建工作,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精细化的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和促进我区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深化改革、从严治党、依法治园为目标,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浏阳经开区2015年党建工作思路》等文件要求,开展党建考核工作,引导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增强服务理念和大局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全面推进我区党的思想、政治、组织、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实现千亿园区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二、考核范围

  机关各支部

  三、考核内容

  1、支部重视党建工作情况;

  2、支部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

  3、支部思想、组织、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情况;

  4、其他工作。

  (具体考核内容见附表)

  四、考核方法

  对党建工作的考核,在党工委领导下,由机关党委组织安排。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机关各支部自查与机关党委、党群工作局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力求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1、平时考核。党群工作局对机关各支部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任务,参加党工委、机关党委和党群工作局组织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年底进行汇总,作为平时考核的主要依据。

  2、开展自查。每年12月初,机关各支部要对照《考核评分表》,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形成评价报告。重点是对工作亮点进行归纳总结、形成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措施和改进期限。自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在年终集中考核时,交付考核组,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集中考核。原则上安排在每年12月中、下旬进行。考核采取听汇报、查看台账资料等方法,对照《考核评分表》标准逐条逐项进行,并根据各支部提供的自查报告,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查。

  4、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梳理。由机关党委和党群工作局对机关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定量评价,根据自查、抽查、平时考核等情况综合评定。

  5、审核定星。机关各支部:综合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可评为五星级;8089分的可评为四星级;79分以下的为三星级。“五星级”党支部比例一般不超过30%、“四星级”党支部比例一般不超过40%,“三星级”及以下根据综合考评情况确定。

  五、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的主要依据。

  2、考核结果作为年终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奖励兑现的依据。

  3、考核结果上报党工委,并进行公开通报,对党建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予以宣传和推广。

  六、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机关各支部要把完成各项考核目标任务作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围绕考核的各项目标和要求,开展具体日常工作。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使全体党员明确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以实际行动推动本部门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2、注重细化落实。机关各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考核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做到有目标要求、有方法步骤、有时间进度,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任务,使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覆盖到机关各支部。

  3、强化自查整改。机关各支部要建立党建工作自查机制,定期对党建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对照考核要求,查找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狠抓整改落实。通过检查整改,确保考核目标任务的完成,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党群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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